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提高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能力素质水平,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榜样的影响力量,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现将2024~2025学年学院奖学金、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2025年版《学生手册》中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由各学院将分配名额下发到23级、24级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召开班会,广泛宣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并按《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出获奖学生。
2.综合奖学金的评选
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教育学分、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当学年体测成绩提出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由班级进行评选。
3.各学院单项奖学金的审核
单项奖由学生在今日校园-“奖学金”模块申报,学生需在9月28日前完成申请,相关支撑材料(包含各类奖状以及文件的照片)作为附件上传,资料不全的一律审核不通过。各学院需在9月29日前完成审核。认定结果请于9月30日后在系统内查看。
4.各学院学生先进、综合奖学金的审核
学生先进在今日校园-“荣誉称号”模块申报,综合奖学金在今日校园-“奖学金”模块申报。
二级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7:00。
5.各学院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0月16日。
10月16日17:00点前将《学生先进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发放班级核对签字表》(一式两份)、《学生奖学金发放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443182789@qq.com,赵晨曦老师收。
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及各表格见附件。
6.学院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0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1.综合奖学金(包括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分两个学期、两次发放,其它种类奖学金一次评定,一次性发放。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坚决查究。
3. 做好宣传、教育、动员工作。
4. 严格执行《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与时间要求,把好事做好。
5.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评审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存档。
学工部(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