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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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通知
2023年11月10日 12:20 学工处 点击:[]次

二级学院:

由于目前仍有部分学生需要购买大学生医保,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税务局的《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要求,现将2024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二、待遇期:按规定参保并缴纳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入学新生未参加2023年度(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的,在入学后9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医疗住院费用,需回2023年度参保地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方式需与所在地区医保局或社保处联系咨询)。

三、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之前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和注意事项

1、学生根据财务处的网上缴费通知在农业银行掌上银行支付缴费(第一步:打开农行掌上银行,点击下方的“生活”,然后再点上方的“生活缴费”,第二步:在上方的搜索框输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杂费)”,即可达到缴费页面。注意: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等贷款金额到达学校账户之后,才能缴纳医保费用。)学生在缴费时请参照本通知中第五条,确认不属于第五条中的任一情况者再缴费。

2根据2024年度参保缴费会议精神,湖北省医保局在参保流程上稍作变动。入学新生湖北省外需与2023年度参保单位联系为自己办理停保;湖北省内新生需在“鄂汇办”APP或手机微信小程序里暂停本人2023年度医保。学生确认已将2023年度医保停保之后,大学生医保办才可以为新生办理批量参保登记。需要暂停医保的学生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暂停医保。如新生没有办理2023年度的暂停参保,大学生医保办在做2024年参保登记时将会显示失败,具体暂停医保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

参加了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武汉市住院时需出示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

、下列人员不需要购买大学生医保:

1、已参加了2024年度湖北省其它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已在楚税通、国家医保平台、高中时医保绑定的银行卡自动划扣2024年度医保);

2、被湖北省、武汉市政府以及户口所在地区认定为特殊类人员或者由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列为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缴费类别的学生;

3、参加了职保的学生(如参加过省内职保的学生又继续入学的,需与原所在单位联系做“职保清员”后才可以继续参加2024年度的大学生医保)。

特别提示:以上学生在校期间的相关医保待遇请务必咨询所属参保地医保部门,如学生已在学校缴费系统中缴纳了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后续因上述原因未能在湖北省医保系统中成功参保的学生,后期会统计并批量办理退费。

六、享受待遇: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和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

普通门诊应当在学院实施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就医。学院指定院卫生所、月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汉阳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为我院大学生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其中,到院卫生所就诊的,学生持本人校园卡就诊,其医药费按80%比例报销,报销部分直接从门诊个人账户中扣除;到汉阳医院、普爱医院、中山医院、月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学生自行垫付医疗费,开据医药费收据,其医药费按70%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流程请见附件2。

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统筹由武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学生住院报销方式:分为在住院医院直接核减和手工报销两种,具体报销流程请见附件3。

参加了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出示本人的电子医保凭证(在“支付宝”或“鄂汇办”APP申领)即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出院时直接按照医保政策核减。

因寒暑假、实习、休学等原因在异地住院可参照“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在相关APP进行异地住院备案,备案成功后直接凭电子医保凭证在住院医院核减结算,具体操作指南参加附件4,附件5。

、坚决做好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保障我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特别是:1、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2、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类学生(享受以上两种贷款的学生所缴纳学费中不包含大学生医保,必须自己另外缴纳。)

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请学生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相关缴费通知及时缴费,错过缴费期将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有学生申请退保,请在11月15日之前,二级学院汇总后将退保学生名单提交给大学生医保办。

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通知到学生,学生如果已经参加了第四条内容所包含的2024年度医保,需去当地办理停保才能在学校参加2024年度的大学生医保。


附件

1、《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线上操作指南》(仅限湖北省新生办理)。

2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图》

3、《住院报销流程图》

4、《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

5、《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

                                                                  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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