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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13日 11:24 学工处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奖助学金文件及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任务

此次初评奖助学金工作分为三类:

(一)初评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49个;

(二)初评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4019个;

(三)评审往年结余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00个;

(四)评审往年结余资金国家助学金,名额8个;(一次性发放)

二、分类说明

(一)初评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49个

申请方式:“今日校园”申请 + 线下申请表

参评资格:本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依据: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为基础,严格按照2026版《学生手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工作。

评审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名额分配:

(二)初评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4019个

申请方式:“今日校园”申请 + 线下申请表

参评资格:本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退役学生)。

评审依据: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为基础,严格按照2026版《学生手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工作。

评审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次,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次发放;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为:一等(2400元/学期)、二等(1850元/学期)、三等(1300元/学期)。

名额分配:

(三)评审往年结余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00个

申请方式:“今日校园”申请 + 线下申请表

参评资格、评审依据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同。

评审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名额分配:

(四)评审往年结余资金国家助学金,名额8个;(一次性发放)

申请方式:“今日校园”申请 + 线下申请表

参评资格、评审依据与国家助学金相同。

评审标准:结余资金国家助学金分一个等次,一等(48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名额分配: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通过学生线上申请、教师线上评审完成。

(二)各学院要组织所有参评师生认真学习本次初评相关通知和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到位;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三)学生申请各项资助项目均要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涂改。各班成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评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如无异议,签署班级意见后,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四、评审安排

(一)评审流程

1.学生向班级提交纸质手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2.学生同时在手机端(或PC端)“奖学金”、“助学金”模块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系统中无贫困生认定记录,学生无申请权限)。

3.班主任、二级学院按照2026版《学生手册》进行初评工作,线下确定学生获奖、获资助名单;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0月26日17:00前完成评审,并线下公示,同时,将电子版及纸质评审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公示时间统一为11月2日至11月6日。

(二)发放流程

1.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

2.提交资料

(1)附件1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表(班级)(纸质表)

(2)附件2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表(学院)(纸质表)

(3)附件3 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班级汇总表(纸质表、电子文档)

(4)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宣传文件的照片和截图(电子文档)

(5)附件4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原件需附带一份成绩单,附在申请表后面(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6)附件5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表),一份原件

(7)附件6 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班级)(系统导出PDF带水印版,纸质表),一式两份

(8)附件7 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学院)(系统导出EXCEL版,手动删掉联系方式、学生签字和班主任签字一栏,手动备注结余资金、银行卡等相关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两份

(9)附件8 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班级)(系统导出PDF带水印版,纸质表),一式两份

(10)附件9 国家助学金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学院)(系统导出EXCEL版,手动删掉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一栏,手动修改结余资金发放金额,备注结余资金等相关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两份

(11)附件10 自愿放弃资助承诺书(重点保障学生名单中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填写,已填写放弃困难生的不需要提交,需要加盖手印)

(12)附件11 重点保障学生获得三等助学金知情同意书(重点保障学生名单中获得三等国家助学金学生填写,需要加盖手印)

提交的纸质材料,学院材料单独整理(附件2、附件7、附件9、附件10、附件11);班级签字表(附件6、附件8)单独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以年级为单位整理;励志申请表(附件4)单独整理、一份申请表原件附带成绩单,一份原件不附带,分开整理,以年级为单位整理;

助学金其他材料请按班级顺序整理,每个班级按以下顺序整理:班级记录表(附件1)、班级量化评分汇总表(附件3)、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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