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帮扶工作,规范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发放和使用,特对2023年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进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按2023版学生手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做好资助方案及评审工作。
一、补助发放范围
序号 |
补助事由 |
拟补助金额(元/人) |
拟补助人数 |
拟补助总额 |
负责学院 |
1 |
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补助 |
据实 |
据实 |
据实 |
各二级学院 |
二、工作要求
1.评审流程:负责学院按照补助事由与学生真实的财产损失情况判定补助资格与标准,重点关注近期家庭突发意外导致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以及省资助中心提供的特定资助类型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并形成二级学院资助方案(需写清楚拟资助人员、标准、事由,评审流程)、《2023年申请临时补助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说明》、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手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注意:因台风受灾已获得2023年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学生不能申请。
二级学院在11月8日上午12点之前将《2023年申请临时补助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说明》电子版,发给尚老师1049901442@qq.com,学生资助中心收集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及资助标准。
2.发放流程:最终名单确定的学生,今日校园申请“困难补助”,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审核权限: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
3.学院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4日
4.提交资料:11月20日17:00前将二级学院资助方案(纸质版)、学生个人申请(纸质版)、《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2023年申请临时补助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说明》(电子版)、《2023年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49901442@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