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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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3日 09:17 学工处 点击:[]次

各教学单位、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打造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提升学生管理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第二批兼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岗位分布及数量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实际需求确定。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日期),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辅导员工作。

(二)岗位条件

1. 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基本规律,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2. 具有相关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经验,能够按照二级学院的学生社区值班要求,每学期参与不少于5次学生宿舍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

3. 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网络信息技术,有效开展学生信息管理、活动策划组织以及家校沟通等工作,确保学生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4.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完成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日常管理任务,主动融入辅导员工作团队,共同提升学生工作质量。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2026年9月4日前)

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学生工作管理经历证明材料、育人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4655762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第二批兼职辅导员应聘+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2026年9月7日前)

学生工作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选聘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考察(2026年9月10日前)

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由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四)公示(2026年9月16日前)

二级学院将考察结果书面报告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学工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2026年9月23日前)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研究并审批后,向选聘人员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四、薪酬待遇

对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武船院党发〔2026〕9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在选聘过程中,学校将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程琛,联系电话:027-84804716。



学生工作处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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