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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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年04月24日 15:58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

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评选依据与范围

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符合条件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推荐评选。

二、名额分配

机械工程学院,22名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名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9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6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23名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7名

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24名                商务贸易学院,21名

军士学院,18名

备注:根据院发〔2020〕25 号文,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的随班毕业入伍学生直接认定为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三、时间安排

1.5月7日前,班级初评推荐,学生网上申请,并撰写事迹材料(电子档、格式要求附后);

2.5月12日前,各学院综合评议,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审核通过;

3.5月下旬,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二级学院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学生工作处;

4.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预计在6月中下旬召开的毕业典礼上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执行评选办法规定,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小3+2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要单独审核美育和劳动教育完成情况。

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学工处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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