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
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评选依据与范围
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符合条件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推荐评选。
二、名额分配
机械工程学院,22名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名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9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6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23名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7名
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24名 商务贸易学院,21名
军士学院,18名
备注:根据院发〔2020〕25 号文,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的随班毕业入伍学生直接认定为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三、时间安排
1.5月7日前,班级初评推荐,学生网上申请,并撰写事迹材料(电子档、格式要求附后);
2.5月12日前,各学院综合评议,确定初选名单,网上审核通过;
3.5月下旬,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二级学院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学生工作处;
4.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预计在6月中下旬召开的毕业典礼上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执行评选办法规定,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小3+2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要单独审核美育和劳动教育完成情况。
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学工处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