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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07日 11:35  点击:[]次

各学院: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复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1937-2019322

二、程序如下:

   1.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二级学院的复查工作。对贫困生身份和资料进行复查后,填写班级和学院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记录表》,做好工作记录。

   2.针对有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的学生,进行增补认定,流程参照秋季学期认定办法,并提供相关资料给学工处审核。

三、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苦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自立自强,诚信申请认定。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9322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应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enian7@qq.com

  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记录表(班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记录表(学院)》(见附件1、附件2,只提交纸质档)。

  2. 本学院更新后的贫困生认定汇总名单(见附件3,只提交电子档)。

  3. 新增贫困生的相关申请资料(参照每年秋季贫困生认定的相关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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