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
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评选依据与范围
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符合条件的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推荐评选。
二、名额分配
机械工程学院,21名
动力工程学院,18名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8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5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18名
三、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班级初评推荐,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档)并撰写事迹材料(电子档、格式要求附后);
2.5月24日前,各学院综合评议,确定初选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3.5月底,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4.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预计在6月召开的毕业典礼上表彰。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级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执行评选办法规定,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学工部(处)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