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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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09:22 学工处、教务处 点击:[]次

 

关于开展“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杜绝考试违规、作弊,创建文明、公平、公正的考试风气,学院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考风考纪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全方位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学生“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意识,增强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杜绝各种不文明的考风考纪行为。  

加强监考教师对《考场规则》、《监考员守则》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监考教师对考试违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监考考场操作行为,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杜绝监考不严、姑息包庇现象的发生。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共同教育  

1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横幅、网站等宣传阵地,向学生发出“诚信考试,自尊自爱,拒绝作弊”的倡议并组织各年级学生认真学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2、由教务处根据材料汇总学生违纪情况,并发布考试违纪情况简报,学工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文件(简报)处理违纪学生。(责任单位:学工处、二级学院)  

(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  

1、加大作弊行为的处分力度,实行“考试舞弊一票否决制”。取消作弊学生当学年评选奖、助学金及评先资格,取消其所在班级当年评先资格;学干、班干违纪舞弊的,撤消其职务;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舞弊的,取消积极分子资格;党员违纪舞弊的,除行政处分外,同时交所在党支部进行组织处理。(责任单位: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2组织开展“考风考纪”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全校所有班级班主任通过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等相关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警示学生作弊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引导学生把精力转移到各类考试的复习准备上来。(责任单位: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3、加强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纪律观念差的学生、曾考试作弊受过处分的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4、开展主题演讲和签名活动。各二级学院、班级通过主题演讲和组织学生郑重签名活动,教育学生用实际行动来杜绝考试违纪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责任单位: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5、规范监考教师的考场行为。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员守则》等相关文件,通报近期考风考纪情况,要求老师在监考时要操作规范,严格认真,在考场内营造严肃氛围,发现苗头,及时警告,打消考生违纪的想法,确认考生违纪时,要严肃如实处理,不姑息包庇,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在监考国家级考试的过程中,严禁监考教师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三、活动要求  

考风考纪教育是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教务处学工处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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